风机降噪双速电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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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华润新能源(阜城)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
登记年份:2021
发布时间:2021-06-25
李 龙、秦国亮、程广正、赵福强、李博峰
禹王湖风电场周边遍布村落,风电机组机位距离村庄较近(#11风机距离村庄约360米),在建设之初即考虑噪音影响,采用仿生降噪叶片、低噪音轴流风机,使正常运行时噪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符合环评要求,因周围居民反映感官上风机运行声音大,风电场在做好宣传普及的基础上为营造良好的民企关系,践行央企社会责任,主动对风机进行降噪技改。
禹王湖风电场在接收到村民反映后,协调风机厂家多次召开协商会议,经禹王湖风电场与风机厂家商讨后,结合阜城项目现场温度条件;昼间平均气温较高,对变流器散热功率要求高,且对散热电机、风扇运行声音要求低;夜间气温相对偏低,对变流器散热功率要求低,运行声音要求低的工况,最终商讨决定采用双速电机来代替现有的单速电机从而降低运行声音。
禹王湖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发现3号、6号-12号风机距离村庄较近,噪音对居民生活影响较为严重,故禹王湖风电场决定对3号、6号-12号风机变流器散热风扇电机进行降噪整改。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冷却风扇电机改为变频,高低速控制。整改前该散热系统拥有2档高功率散热模式,整改后拥有6档低、高功率渐进散热模式。
散热电机具体动作条件如下表所示:
启动温度区间
(°C) 整改前散热模式 整改后散热模式
32-35 1个普通电机高功率启动 1个电机低功率启动
35-38 2个电机低功率启动
38-41 3个普通电机高功率启动 3个电机低功率启动
41-44 2个电机低功率启动
1个电机高功率启动
44-47 1个电机低功率启动
2个电机高功率启动
47-50 3个电机高功率启动
通过此项技改具体产生的效益如下:
1、避免舆情影响,通过此项技改,有效的降低了有关负面舆情发生的可能性,营造良好的民企关系。
2、避免因为噪声超标,而引起的行政性处罚,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章附则第七十八条【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 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所称“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对公民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0元以上,故通过以上技改有效避免了相关行政性处罚的发生。
3、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相关处罚案例,因噪声超标引起的恶劣后果为停产整顿,如2004年对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噪声超标排放做出的停产整顿一个月的处罚,若我风场停产1个月,按照2020年月度平均值损失可达1030万千瓦时。
综上所述通过降噪技改产生较大的隐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