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综合调度控制系统平台及应用
361
完成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ZSXC-2023-JT-2-067
登记年份:2023
发布时间:2023-06-29
孙 宁、李春杰、张 攀、孟沛然、蔡 华、张 坤、于 喆、陆 俊
1、成果简介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使用的设备种类繁多、专业性强,为了保证这些设备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必须为这些设备设置监控系统,包括行车调度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等。目前国内的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监控普遍采用的是以电调、环调为主的综合监控系统方案,没有将实际运行中最重要的环节“行车指挥调度”真正集成,分离的系统造成运营维护难度大、信息孤立、资源浪费,使得综合自动化系统最重要的系统联动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行车综合调度控制系统采用以行车指挥为核心的各系统集成方案,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生产的核心系统,对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优化运力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系统平台采用国际安全标准研发,针对轨道交通领域特点,深入理解应用需求,将信号和机电监控的多业务深度融合,实现轨道交通信号各专业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各系统的协调配合能力,高效实现系统间的联动,提高轨道交通全线的整体自动化水平,开创了全新的运营管理模式。本系统在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效率、造价等方面已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系统水平。
2、主要创新点
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轨道交通装备及其关键系统;提升关键系统及装备研制能力,满足国内市场需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使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全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在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综合效能提升、可持续性和互操作等战略方向形成包括核心技术、关键装备、集成应用与标准规范在内的成果体系,支撑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全面实现。
轨道交通技术持续进步的需要。《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中明确指明“地铁设计应逐步实现以行车指挥与列车运行为核心的机电设备综合自动化”,以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T/CAMET04017-2019)标准明确“全自动运行系统的自动控制应以行车为核心,信号、车辆、综合监控、通信、站台门等多系统深度互联,信号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宜深度集成(行车综合自动化系统,TIAS),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系统的整体自动化水平”。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以创新为己任,以降本增效为导向,持续推进系统自动化进程。以行车指挥调度为核心的综合自动化系统平台可实现对各专业各级设备的协同监控,大幅提升了中心、车站、车场、调度和运维协调管理能力,以先进的系统集成方案为智能化服务轨道交通运营、合理预测安全隐患、快速提供应急解决方案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