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实施设备修理集中管控 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155

成果主要完成人

-

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5年以前集团公司设备修理工作一直是由设备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实施,虽然各单位制定了自行的管控文件,但是始终没有建立起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机制,从宏观角度不利于集团公司综合调控。自2012年集团公司开展“扭亏增盈”活动后,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开始重点关注各单位设备修理费用发生情况。通过每月份以及每季度调度各单位设备修理费计划值和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实施总量控制。直至2015年,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逐步介入到各单位设备修理前期论证阶段,并对修理计划进行综合管控,初步形成了集团公司设备修理集中管控体制,综合管理各级单位设备修理工作,实现集团公司设备修理利益最大化。 二、项目创新点 强化设备修理审批流程,减少维修费用。首先严格执行每月设备大修例会制度,严格审查,超过控制指标的一律不予审批。其次坚持集团公司各矿内部修理、各矿间调剂修理原则,严格设备外委维修四级审批原则(三级单位、二级单位、设备中心、集团公司领导),减少设备维修费用。同时,引导有维修能力的内部单位进一步整合修理资源,完善检测手段和措施,扩大内部修理的范围和数量。 三、项目成果: 自2012年集团公司组织“增收节支、扭亏增盈”活动开始,设备主管部门重点关注了集团公司的设备修理费用支出。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年设备修理费用支出3.95亿元,2012年纳入集团公司统计指标后,全年设备修理费用支出3.15亿元。2013年,集团公司开展“提质降本增效”活动,设备主管部门将设备修理费纳入管理指标,全年设备修理费用支出2.91亿元。2014、2015年两年设备修理费用支出分别是2.85亿元、2.21亿元。2016年,设备中心将设备修理费纳入考核指标,全年设备修理费用支出1.99亿元。通过近五年的数据分析,设备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设备修理费用的管控已见成效,在设备购新投入不足的前提下,实现了逐年递减的态势。2017年,从4月“设备修理不出矿”政策实施后,从管控方面设备主管部门严格外委审批,各设备运用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加强自修,收到了初步成效。从统计数据分析, 4-7月份,各单位共上报修理计划6936.51万元。其中经设备主管部门审批,自行维修计划5403.54万元,占比77.9%;二、三类承修单位承修计划833.45万元,返厂和特种设备维修计划699.52万元,合计1532.97万元,占比22.1%。初步实现了“全面取消外委”逐步推开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