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组全工况脱硝改造(烟气脱硝调温装置)
125
完成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登记编号:ZSCX-D4-J-2-55
登记年份:2020
发布时间:2020-09-21
立项背景
2018年5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全工况脱硝改造相关工作事宜的函》(新环函【2018】630 号)要求“在国家没有明确最低技术出力之前,根据已改造机组的运行实践,最低技术出力界定为机组负荷的 30%和最低稳燃工况。即通过改造后,机组在30%负荷和最低稳燃工况两状态下,脱硝设施都要投入运行并达到污染物超低排放水平。
根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算结果,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后最低连续运行烟温约为305℃,同时乌热电与脱硝总包方签订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技术协议中要求的最低连续运行烟温为310℃。乌热电#1机组在 2018年5月9日启动过程中30%负荷(100MW)时的烟气温度为 291℃,不能满足SCR连续运行最低烟温要求。为了响应政府环保号召,乌热电全工况脱硝改造势在必行
主要做法
此项技术是在省煤器管屏间插入2块板组成3个烟气通道。在省煤器甲乙两侧的烟气通道出口增设8个可调节烟气挡板(每侧4个)。通过调整两侧烟气通道出口电动调温挡板,控制3个烟道的烟气流过的换热面积,能提升省煤器的出口烟温15~20℃,使得机组30%负荷时SCR入口烟温达到310℃,满足SCR正常运行条件
改造方案示意
改造后机组负荷在30%和最低稳燃的两种工况下脱硝设施连续投入运行并达到污染物超低排放水平,同时可以长时间在深度调峰工况运行获得效益补助。此项技术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全工况脱硝改造相关工作事宜的函》(新环函【2018】630 号)要求“在国家没有明确最低技术出力之前,根据已改造机组的运行实践,最低技术出力界定为机组负荷的 30%和最低稳燃工况。即通过改造后,机组在 30%负荷和最低稳燃工况两状态下,脱硝设施都要投入运行并达到污染物超低排放水平。
创新亮点
创新点分隔挡板有可调节性,改造工程量及投资费用小,且操作简单,系统较可靠;满足NOx脱除率、氨逃逸及SO2/SO3转化率的性能保证,保证330MW机组负荷在30%和最低稳燃工况两状态下,脱硝设施连续投入运行正常,同时可争取深度调峰经济补偿
实施应用后效果
在省煤器烟道分割挡板控制改造技术方案完成后,使用效果良好;保证330MW机组在30%-100%负荷工况下SCR入口烟气温度高于310℃,保证脱硝装置能够连续投入运行,同时脱硝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满足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极限值要求。满足机组负荷低于40%深度调峰的经济补助,截止2019年效益收入约300万元
可推广性
既满足负荷30%工况下脱硝持续运行又满足深度调峰要求的330MW机组低于40%的经济补偿;同时均有可调节性,改造工程量、投资费用小,且操作简单,系统较可靠,在330MW湿冷机组中具有可推广性